第一百零七折:义无反顾,其逾千钧

越浦城北,廿五间园。


巍峨的黑瓦白墙映着蒙蒙亮的天光,彷佛向地平线的两端无尽绵延。墙里,深浓树冠层层迭迭,反倒是五座最负盛名的五间高阁仍被最后一抹夜色所蔽,连朦胧的轮廓也难见得。


越浦向来是个不夜之城。


镇东将军进驻以前,此间夜市、酒楼等通宵达旦,往往要过了三更天才肯消停,城中居民大多晏起,廿五间园所在的封丘门北面一带,多是富人的园林别墅,作息较寻常百姓来得更晚。


今日却是罕有的例外。五更天不到,廿五间园内便已是灯火通明,所有婢仆忙得不可开交;要不多时,城尹大人梁子同与流影城主独孤天威在大批随从簇拥下,浩浩荡荡开往北门,径朝阿阆山莲觉寺去。


那捞什子「三乘论法大会」可不是为老百姓办的,只有受邀的王公贵族、豪门仕绅才能与会,上山朝觐的礼数与入宫面圣没什么不同,一样是天未大亮,便赶至阿兰山下递交名帖,待东海道臬台司衙门的人按官衔爵位,一一唱名放行,再由戍警的金吾卫士导引入场。还没轮到的,恁是高官厚爵、王公将相,都得乖乖在山脚下的野棚里待着,谁也大不过皇后娘娘。


这对没资格接近阿阃山的平民百姓而言,未始不是件好事。大队人马风风火火地出了城门,偌大的廿五间园周遭又恢复平静,连大门前翎羽插冠、手持水火棍的四名城衙公人都恢复平日懒惫的模样,或坐或倚,拄着一边漆红一边漆黑的水火棍猛打瞌睡。


其中一人没甚睡意,正自无聊,见对面树下有个小摊子,一名黝黑粗壮的少年挑了竹筐担子,也不懂吆喝叫卖,戴着斗笠呆呆坐在树荫下,只是那竹筐里不知所贮何物,频频飘来热炭香,嗅得人饥肠辘辘,满肚号鸣擂鼓。公人冲他招招手,「喂,你!过来!」


少年愣了愣,左右张望,听那公人又喊几声,才知唤的是自己,赶紧挑了担子上前。他前后的竹筐里各有一只大瓮,其中一只瓮里装满烧红的木炭,濮厚的炭香一靠近,其余三名公人鼻翼微歙,也接连醒过来。


「我问你,你那炭炉里煨的什么?不老实交代,老爷打你板子!」唤人旳邵名官差故意板起脸,狠霸霸问。少年惊獣了,支支吾吾说不出口,另一名衔差看不过眼,用手肘顶了顶同僚,低道:「你没认出么?这摊是徐老头的。」


那人经他一说,不觉恍然。「徐老头?你是说那个徐……他闺女不是……」


见同伴面色微变,想起「那件事」上头是下过封口令的,怕是自己无意间旧痂掀口惹上麻烦,然而毕竟面子放不下,仍端起公门架子,瞠视少年:「你是徐老头什么人?」


方才应口的另一名官差面露不忿,咕哝道:「你管他是谁?赶远些便了,别给大伙儿找事!」那人听同僚叨念,更加拉不下脸,伸手一搁,冷口冷面道:「你别。爷爷呢,就弄清楚他是什么来头!几天都在这儿鬼鬼祟祟的,指不定是贼。」


少年吓坏了,哆嗦道:「官……官老爷!我……我不是贼!那徐……徐老头病倒啦,说、说要钱治病,顶……顶了摊子给我。别的……别的我不知道!大老爷明鉴,大老爷明鉴!」那人一听放了心,得意洋洋,回头笑顾同僚:「是不是?


我说嘛,徐老头只一个水嫩嫩的闺女,哪来的黑小子?哈哈哈哈。「见同僚无言转头,心中老大没趣,又问少年道:」喂,你顶了人家的摊,还卖不卖豆腐脑儿?弄几碗给爷们儿尝一尝,滋味好的话,便准你在对面摆摊营生;要坏了爷爷的胃口,打断你两条腿!」


少年面色铁青,从后筐里取出瓦盅和一块薄薄的小铁片,揭开瓮盖,一股温热饱满的豆香扑鼻而来。他以薄铁片利落地在瓮里刮了刮,斜斜抄起几抹云条乳资似的雪白豆腐脑儿,往盅里一搁;前筐炭瓮就是现成的火炉,架上一只浅底铁镬,舀一杓用口蘑、带肉牛骨熬成的高汤,加入切细的木耳、榨菜、香芹末子,以冷水调匀的绿豆粉打卤,往盅里一浇,再搁点蒜汁红油绿葱珠,一碗鲜香扑鼻的牛肉豆腐脑儿便完成了。


官差人手一盅,那覆在豆腐脑儿上的,以绿豆粉、高汤及酱油打出来的卤芡橙红透亮,醤色酥莹如琥珀,匙羹舀落,那卤竟丝毫不泄,仍是盈盈润润地裹覆着豆腐脑儿,葱蒜香被滚烫的卤芡包着一蒸,与豆腐脑的香气、高汤里牛肉口蘑的鲜甜层层迭迭,极富层次。


为首的公人尝了一口,双目微亮,本欲赞声「好」;又觉才吃一口便软了嘴,难免叫吴老七看不起,传将出去,以后还要做人么?干咳两声,哼道:「卤打得不错,但那是锅铲的工夫,学得快。你这豆豆腐脑儿比起摊子的原主,卤水未免太过,不如过去软滑细嫩,又有苦味儿。徐老头的亘腐脑儿是又香又滑又白又嫩,同他那水灵的闺女一般模样。」口气说不出的淫猥,其它二人听得笑起来。


先前与他斗口那吴老七尝了一匙,蹙眉道:「是么?我倒觉得挺好。硬些饱嘴有弹性,配上卤芡葱珠口感十足,未必便输了。」正往衣里掏着铜钱,却被为首的官差拦下:「吴老七,合着你同我劳有德干上了,是不?你这是干什么,给你家俩小子积阴德?」另外两人也投以质疑的眼光。吴老七咂咂嘴没接口,低头将豆腐脑儿吃了个干净。


那官差劳有德压下了他,益发气焰髙张,将残盅迭成一摞,见少年伸手来接,冷不防地手一松,「匡」的一响,四只瓦盅在少年脚边摔得粉碎。


「你这豆腐脑儿烧得不坏,腿子便不打啦,先寄你身上。以后见爷们当差,先烧几碗孝敬,下回再让爷招你,我打烂你的摊儿!」明对少年说话,却有意无意瞭了吴老七一眼,笑意森冷。吴老七知他恼自己多口,再纠缠也只是拖累少年受气而已,索性视而不见,柱着水火棍打盹。「多……多谢老爷。」


劳有德哼笑。这小子不坏,比徐老头识相多了。


要是他乖乖把闺女送府里,至于闹出人命么?什么样的爹妈养什么样的崽,老的小的一般不识相。城尹公子也非不怜香惜玉,廿五间园里忒多千娇百媚的小尼姑,虽说不上光宗耀祖,起码吃好穿好,还能给家里捎银子,多少人家抢着把女儿送来,就怕公子爷看不上。你徐老头什么玩意儿,装得忒清髙!


「瞧你年纪不大,」他搔搔下巴,怪有趣地打量少年。「本来是干什么的?」


少年不敢不答,起身在短衣上抹了抹手,低道:「回老爷,在肉铺里打杂。」劳有德有些诧异。


「屠夫的营生好挣钱哪,怎不接着干?」


「回……回老爷,小人怕……怕杀生,听了人家的劝,改做不见血的营生。」


官差们面面相觑,静默了一会儿,突然爆出笑声,个个捧着肚子前仰后俯,连吴老七听着都不禁摇头,嘴角微微上扬。劳有德大笑道:「就你这出息,豆腐脑儿合适。还不快滚?」


少年忙不迭将破瓦片收拾好,挑着担子回到树下,被廿五间园的官差一闹,一时也没人敢光顾。少年取了条破旧棉巾拭着满头脸的汗,巾上彷佛还喷得到一缕淡淡的脂粉香,但他知道巾子的主人不用胭脂水粉,那是她身上的香气,天生便这般好闻。


他不知不觉停下动作,怔怔坐在树下,回过神时左手已伸入筐底,握住预先藏好的解腕尖刀。就是今天了,少年心想。双双姑娘,妳在天有灵,保佑我一定得手,让我剜了那畜生的五脏六腑,开猪膛似的摊满一档,以告慰妳们父女俩。


筐底除了磨得锋利、用布层层裹起的尖刀外,还有一小瓶粗劣的土酒。他对劳有德说了谎话,在城北金桥李家的肉铺里,他从来都是最受器重的学徒,凭一把尖刀便能杀猪解牛。是双双姑娘不爱见血,每次光临豆腐脑摊前无论洗过几次手,她总能嗅到淡淡的血味。


「不如我不杀猪了,来学……学做豆腐脑儿吧?」有一回,他好不容易鼓起勇气问,说完立刻低下头,不敢看她俏丽的脸蛋。双双姑娘却只是把他那盅豆腐脑儿搁边上,笑道:「做豆腐脑儿很辛苦的,挣不了几个钱。你年纪轻,前程远大,干什么都比这个强。」


他对自己当时的犹豫退缩,感到无比痛悔。


如果那日我在的话一他不止一次如是想,然后自她受辱咬舌、溅得一屋是血的恐怖梦呢之中惊醒,带着满脸的汗渍泪水。


可惜人生无法重来。如果还有重来一次的机会,他一定不在意自己其貌不扬,不管双双姑娘只当他是每天来吃盅豆腐脑、闲话家常的客人,死也要向她表明心意,那怕什么都得不到……


杀人毕竟与杀猪不同,他原以为自己需要飮酒宁神,谁知事到临头,心底居然一片寂然,甚至隐隐期待着得手之后的死亡与解脱。


少年连碰都没碰土酒,正要取出裹刀的布包,瞥见不远处的街角,一名裹着破旧斗蓬、身后背了块床板还是长凳之类物事的汉子,双手抱胸蹲在墙边,精亮的眸光直勾勾地瞅着自己一或说飘着炭香的豆腐脑儿瓮。


那人已蹲在那儿三天……不,或许更久,只是三天前他才留意起这厮来。少牢没读过书,说不出「风尘仆仆」四字,但那人就像是走通了几千里的荒野,一如乞丐般腌臜,而是满身风霜,透着说不出的阑珊倦意,稍望得一眼,人不由自主地想起家来。


像越浦这种富饶大城,乞丐可比穷乡僻壤多。少年看过背草席、背铺盖,甚至背几凳等家生的都有,但那人背的物事极怪,足有半人多高,轮廓像是面大楯,又像港口大船所用的巨锚,总之十分厚重,外头用粗布层层裹起,委实看不出是什么。他该是饿了罢?少年想。


双双姑娘走了之后,他辞去肉铺档的差使,揣着东家给他的五两银,跟着徐老头学了大半年,直到徐老头咽下最后一口气,还是他替老人裹的草席掘的坑,一杯一杯地覆着土。老人上门讨女儿,被官差打得遍体鳞伤,能撑过半年,靠的约莫是心中那股子冤。


这大半年里他们很少说话,兴许也不知该说什么,原本便只是卖豆腐脑儿和买豆腐脑儿的两个人,谈不上熟稔。


徐老头的活儿不简单,当年他自己拜师做学徒,光浸黄豆磨煮豆浆就学了整整三年,更别提打盐卤,每一步都是心血和功夫;然而不知为何,少年硬在半年间学上了手,做得有模有样。眞是怪了,老人想,明明是个没心眼的,也说不上什么天分。


徐老头从没向他说过一声「谢谢」。


像这样的年轻小伙,徐老头见多了。个个都是为他那如花似玉的女儿而来,就算盅里盛的是馊水猪食,照样吃得有滋有味,当眞糟蹋了他的好手艺……只有他,在双双死后舍弃了能挣钱的肉铺档差使,来到他这苟延残喘的垂死之人身边,重趴执起浸煮黄豆的锅鼎,耐着性子磨豆熬浆。


他们心里想的是一件事,只是都没说出口。


城尹大人梁子同的公子梁成武喜欢吃咸豆腐脑儿,人尽皆知,及至梁公子惊觉徐老头居然有个标致的女儿之时,已然吃了他几年的牛肉豆腐脑儿。双双出事后,徐老头被打了个半残,廿五间园外便无人再卖这软滑鲜润的可口小吃。但人是有瘾的,就像梁公子并没因为弄死了个摊贩的女儿,从此吃斋礼佛,不再对标致的姑娘下手。


少年定了定神,动手调配了一盅热腾腾的牛肉豆腐脑儿,端到对街那人跟前:「你饿坏了罢?」少年并未因为舍人,显出趾高气昂的碍越妾态,碑供交代后事似的,带着某种沈静的觉悟和了然。「慢着吃,不收你钱。小心烫口。」


那人双手接过,举盅朝他微微一敬,以调羹一匙一匙送入口中,闭目细辨滋味。


少年忽然觉得有趣:这人远看像乞丐浪人,近看才发觉他一点也不脏,举止温文,隐有股说不出的贵气,眸里精光慑人,毋须开口便能让人生出敬畏,倒像是什么微服出巡的大人物似的。


怪的是这样出众的气质,与那身征尘满布、风霜历历的旅装又无扞格,彷佛生来就该是这样,丝毫不显突兀。汉子约莫四五十岁一也许实际更老些一留着满脸落腮胡,却非根根突出如硬戟的燕髭,胡根柔软浓密,带着绸缎似的润泽。


近距离一瞧,其实大汉生得鼻梁挺直、下颔方正,配上旅装密髯,平添几许江湖气息;刮去野人般的大部胡须,换上繍金袍子玉扳指,说是王公侯爵也有人信。


他一口一口慢慢吃完,双手奉还瓦盅,取出帕子轻按嘴角,拍去沾上胡子的些许残羹。少年更觉得这么做是对的:在人生将尽的当儿,他很高兴自己亲手烹调的最后一碗豆腐脑儿给了一位知味之人,而非园外那些凶狠的官差。


「卤打得好。」半晌,浪人睁开眼睛,精光迫人的眸子里似有一丝笑意,但口吻认眞严肃,浑无半分轻佻。「但豆腐脑儿的盐卤勾得太过了,质地稍硬,还带有一丝卤水的苦味儿,殊为可惜。」少年苦笑。


要不是此地与大门相距甚远,语声难及,他几乎以为大汉是听了官差的话才这么说的。「明儿你试试勾薄些。都说:」豆腐新鲜卤汁肥,一瓯隽味趁朝晖。


「口感过硬,可惜了你这轻易不泄的好卤芡。」大汉忽想起什么,从怀里摸出一吊新钱递去,笑道:「我忘了给钱。在我来的地方,我们这样的人是不使钱的。」


「看来……还眞的是乞丐。」少年摇摇头。「都说了不收你钱。」「收下罢。」那人笑道:「我明儿还来吃,总不能都不给。」「……明儿不开张。你别等啦。」


「那后天罢?」


少年突然烦躁起来,端了空碗回头便走。


「杀人的血味儿,和杀畜生是不一样的。」


少年愕然停步,回见那人仍是双手跨膝踞于墙角,嘴角抿着一抹笑。


他不得不走回去,悄悄将手伸至腰后,握住藏于衣下的解腕尖刀一若浪人大声叫嚷起来,他便没机会杀进园里了。为了那捞什子论法大会,越浦几千名官差全出了城,廿五间园只剩下梁家的护院武师,当中还有大半跟着城尹大人上了阿兰山。梁成武那畜生身边之人,再不能像今天这样寡少。这是唯一的机会。亮出尖刀,或许能教他别声张?


浪人似乎读出他的心思,早一步抬头,笑道:「你认识徐老头多久了?三年,还是五年?」


少年一愣,讷讷道:「两……两年罢。」其实远远不到。算上两人眞正相处的这大半年,他知道有徐老头、有这豆腐脑儿摊子,以及美丽出尘天仙也似的双双姑娘,至多一年加一点。就这么承认自己与徐家父女其实一点也不熟,意外地令少年感到挫折。


浪人笑着点头。「过去我来越浦,总会光顾徐老头的牛肉汤豆腐脑儿,他女儿这么小的时候……」他蹲着往眉眼处一比。「我还抱过她。这几年我甚少履迹东海,不想当年的小女娃儿,都出落成大姑娘啦。他们父女俩都是你葬的罢?能不能带我拈炷香?」


少年深吸了口气,抚过心头又被掀起的一片刺疼。「城南徐家祠堂。你找管事的徐先生问问,他会带你去。我……我今儿有点事。」回头便走。


「为了一名素昧平生、已然香消玉殡的女子,这么做値得么?」浪人叫住了他,眸中精光暴绽,彷佛沈睡深林的猛虎雄鹰突然苏醒,一字一句都如铜瓜铁锤,重重敲上少年的心版,带着王者一般的慑人威仪,直迫得少年无法喘息:「你是她的什么人?是手足、是情人,还是尙未完婚的夫婿?你和徐老头又是什么关系,便要报仇雪恨,轮得到你么?强自出头,是想做英雄?徐老头的女儿若还在世,她会希望你为了替她报仇,牺牲宝贵的性命?」


少年被连珠炮似的一串急问,不由瞠目结舌,片刻才摇头道:「我没读过书,只会杀猪宰牛,你问的这些,我一个也回答不了。但这事无论谁来问我,再多问我几万几千回,结果海是一样的。我想为双双姑娘做这事了。我只想……只想讨个公道。做不了这事,我一辈子睡不好觉。」


那人凛凛直视,见少年竟不心虚回避、反而益发坚定起来,冷冷道:「你的行为只得一个字。知不知道是什么?」


「……是『蠢』罢?」少年苦笑:「以前在肉铺,东家常这么说我。」他心知东家对他是极好的。未满师的学徒突然说要走,决计拿不到白花花的五两,就算剐了上档也不値这么多,通常是一顿棍子打将出去,风声一放,一辈子都别想回这行当。


「你错了。」那人露齿一笑。少年这才注意到他说话有种怪异的口音,脚上的长拗毡靴尖端微翘,怎么看都不像东海本地,甚至央土的款式。「是『义』。你的付出不为自己、不求回报,不在意自己力量渺小,微不足道,只要是该做的事,牺牲性命也想完成,这就是『义无反顾』。」


那人正色道:「义,是一种高贵的特质。它存在于你的血脉里,终生奔流不息,在软弱时给予力量,在迷惘时指引方向。不是每个人都能拥有如此珍贵的天赐之血,即使拥有,也无法靠娶妻生子将血脉延续下去。『义』是信念,义之血脉,也只能靠信念传承。」


「义……的信念?」少年喃喃道。


「在南陵有群人,他们和你一样,流着高贵的凤凰之血。那是南方对『义』之血脉的敬称,与南陵诸封国的国主,同属羽族最高贵的凤之族裔。为了捍卫这份珍贵的信念之血,也为扫除世上的不公不义,他们发誓不娶妻、不荫子、不封爵、不蓄财,荣辱休止,身无长物,终生不渝地奉行这个『义』字,直到合眼。」


少年听得迷茫起来,片刻才道:「你……你是这样的人么?」


「我是。若你愿意,也能成为那样的人。」那人站起身来,少年才发现他生得高大修长,腰窄膀阔,柔软的厚髯浓发迎风飘飘,衬与背后大楯也似的巨物,纵无金缕玉带,仍有着难以言喻的肃穆威压。


他将蒲扇一般的大手放在少年的肩膀上,眸中笑意温煦。「你知道是谁让我来的?」少年摇摇头。


「是金桥肉铺李的东家。」浪人咧嘴一笑。「他说有个可爱的学徒走了,说不定要做傻事,怎么也劝不下,心里十分挂念。是他同我说了徐老头父女的冤屈,还说这一年多来你天天往廿五间园外跑,只吃一碗豆腐脑儿就走人,只为瞧徐老头的闺女几眼。东家说没见过你那么傻的,喜欢便央人提亲哪,他给你准备了一笔钱,只等你开口。」


少年一愣一愣,泪水忽如涨潮,突如其来地溢满眼眶。「你现在舞刀冲将进去,拼着性命不要,或可刺死那梁成武,然而赔上一条性命不说,难保不牵连无辜人等。万一他的婢仆里也有忠义之人,同样拼着性命不要,也想要阻你一阻,你杀是不杀?」少年为之语塞。


「暗藏尖刀,身死酬仇,那是刺客的行止。刺客可以报仇雪恨,却不能令正义伸张。」那人潇洒一笑,眸光豪烈起来,焕发着难以形容的炽烈光彩,令人胸中血沸:「能贯彻『义』之一字,济弱锄强、衡天卫道的,是游侠!」


三乘论法的会场,设于莲觉寺的正殿「觉成阿罗汉殿」前。偌大的广场上遍铺大片的精磨青石砖,被初升的朝阳一映,古朴温润的暗青光华中似有点点金砂,剎时令人有「足踏西天雷音寺」之感,不只坐上高台的王公贵族赞叹不已,连沿山拾级的各级官员见了,亦都心摇神驰,久难自己。


觉成阿罗汉殿两侧各有一宏伟偏殿,唤作「十方圆明」、「诸漏虚尽」,三殿呈「门」字形夹着广场,场内的三座高台依殿势而建,左右两台分作阶梯似的五层,髙逾三丈,居间凤台更是直接以觉成阿罗汉殿的阶台为基,搭起四丈来高的髹金镂空彩楼,可容纳五百名金吾卫士层层环绕,围得铁桶也似;顶端四面垂纱,供皇后休憩听法。


广场中央有座丈余高的五瓣莲台,是佛子与诸位高僧上台说法处。至于莲觉寺举寺上下,俱都张灯结彩,妆点得金碧辉煌,自不待言。


筹办大会期间,莲觉寺的显义和尙忽传中风噩耗,令抚司大人迟凤钧错愕不已,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几次登门没见着人。好不容易病情稳定了,迟凤钧亲临寺中一探,果然显义形容枯槁,瘫在床上人事不知,非是借故装病,急坏了焦头烂额的抚司大人。


所幸几名「显」字的青年僧人十分能干,不但接手张罗,还将显义收藏的法会资金悉数拿出,再加上越浦乌家的银两奥援也及时到位,总算得以增派人手,赶在佛子指定的时间布置完成。连慕容柔见了,也忍不住点头:「人手、场地均是有条不紊,迟大人辛苦。皇后娘娘见得如此盛况,亦当凤心大悦,上表朝廷,为迟大人记上一笔功劳。」


「岂敢岂敢!」迟凤钧整个人瘦了一圈,原本就清症的面颊更微见凹陷,心力交瘁全写在脸上,不觉苦笑:「忒大的差使,下官不敢居功,只求无过。阿兰山下的警跸安全,全靠将军啦。」


慕容柔面无表情,随行的适君喻拱手道:「抚司大人客气。金吾卫把守山道,严密管制,连我家将军都只能带上这么点人来,今日大会定是滴水不漏,安全得紧,大人毋须担心。」


自皇后娘娘驾临栖凤馆,阿兰山便只任逐流的金吾卫得以出入,无论慕容柔从谷城大营调来多少人,永远只能驻扎在山下;及至佛子抵达东海的消息传来,为加紧布置场地、打杂办事,金吾卫又征调数千名越浦及附近大小郡县的衙役上山,由越浦城尹梁子同负责指挥,协助迟凤钧处理大小事宜,独独不让镇东将军府插手。


连慕容柔想抽调万名铁骑增援骁捷营,以备不时之需,皇后娘娘也有意见,派任逐流传口谕,让将军「勿扰军民」。慕容柔只得把这支万人队部署在越浦城外,万一阿兰山生出事端,比之百里外的谷城大营,总能就近相应。


身为东海文武官员之首,慕容柔天没亮便抵达阿兰山下,随行的除了将军夫人沈素云与随行女伴,还有率穿云直的「风雷别业」之主适君喻,以及李远之、何患子、漆雕利仁等小三绝。以他堂堂东海一鎭封疆大吏的身分,排场实不能算大,谁知山脚金吾卫一拦,传达娘娘的旨意:世袭王侯、宗室封爵者,可携随从三十人上山;朝廷一品大员,可携二十人,以下依品秩递减。


适君喻心头火起,强按怒气,抱拳道:「都统大人,我家将军节制东海,手握精兵十万,虽非宗室,亦属栋梁。不说排场,便为今日大会之贵宾安危,带支百人队上山去,似也不为过。」


那金吾卫士瞥了瞥手里的名册,休说「『浑雷紫电』适君喻」七字讨不了什么人情,怕连慕容柔的面子也不肯买帐,仗着有皇后和金吾郎撑腰,不泠不热一拱,皮笑肉不笑道:「适庄主,眞是对不住,小人有皇命在身,上头怎么交代怎么办。适庄主的手下非是官署正制,放这二十人上去,算小人拧了脑袋别腰上,再多没有啦,还望庄主见谅,勿要为难我等。」


漆雕利仁指着那人,露出白森森的牙一笑,回顾李远之:「他说不要脑袋啦,不如我帮他罢,嗯?」李远之铁青着脸,低声道:「别添乱!这个人不行。」漆雕难掩失望:「又不行?」


慕容柔无意冲撞皇后一系的人马,摆了摆手,索性只携二十人上山。迟凤钧见他身边随从寥寥,怕任逐流是来眞的了,被适君喻挤兑得面上一阵青一阵白,连慕容在皇后跟前都说不上话,何况自己?正想好言劝慰,慕容柔却似不怎么在意,只问:「迟大人今儿见过娘娘了么?」


迟凤钧一愣。「下官一早去栖凤馆,晋见过娘娘了。只恐扰了娘娘用餐梳洗,没敢多待,请过安便即离去。将军何出此问?」慕容柔淡淡一笑:「也没什么。坊间流传,说娘娘近日凤体欠安,想向迟大人打听一下,看看娘娘面色如何,需不需要在越浦另觅良医国手。」


迟凤钧想了一想,笑道:「将军还请宽怀。下官虽未亲眼见得娘娘的玉容,但听言语间中气十足,呼喝侍女的口吻亦颇为精神,实在不似有症。民间耳语并无根据,将军莫往心里去。」


(那便是没见着人了。)慕容柔点头微笑,不再言语。


迟凤钧将鎭东将军一行安排在右首高台的五阶首座,慕容入场时,率随行众人于莲台前俯首跪拜,向中央凤台的皇后娘娘行朝觐的大礼,直到看台之上传来「将军平身入座」的宣颂,方才起身,但见台顶藕纱飘飘,仍是不见皇后的身影。


要不多时,一阵喧闹声自山门外漫入,却是独孤天威与梁子同到了。「哎哟我的老天爷!这不是堂堂镇东将军慕容大人么?」独孤天威虽是皇叔,还是依例行完跪拜礼,抬头一见着他,腆着大肚子爬上高台,高声笑道:「敢情东海的兵死绝了,将军只带……我看看,一、二、三……这几只小猫忒寒碜,本侯实在数不来,一数便发冷啊!咦,我家耿典卫呢?莫不是教你给弄死了罢?冤!这实在是太冤了!忒有前途的年轻人,死得可怜哪!」一溜烟跑到看台边,大肚膀往护拦一搁,冲着中央的看台攘臂哀叫:「皇……啊……皇后娘娘!本……本侯要申冤!冤哪!」流影城众人俱都面露尴尬,独无横疏影的踪迹。


慕容柔知她蒙召留宿栖凤馆,料想亦随之登上凤台,是以不见。


独孤天威大吵大闹,旁若无人,梁子同赶紧唤随从将他扶下来,对慕容柔笑道:「侯爷一早便喝高啦,将军勿怪。」慕容柔乜他一眼,淡道:「看来城尹大人接待昭信侯,也是鞠躬尽瘁了。」


梁子同进士登科,舞文弄墨的本领不逊于这位刀笔吏出身的鎭东将军,岂不知他言外之意,射的正是「死而后已」的一个「死」字?扶正乌纱整了整蟒袍,不慌不忙道:「下官今日出城,偶见道旁牛蹄印中竟有鲋鱼,不知将军见否?」


「牛蹄鲋鱼」四字,指的是死期将至。市井流传:琉璃佛子身怀密诏,抵达东海之日,便是鎭东将军府易主之时;届时须是将军无头,抑或十万精兵易帜,犹在未定之天。


民间耳语固不足信,但梁子同是中书大人心腹,自接管越浦以来,这天下五道首屈一指的河港重镇,涓滴油水均未沾过慕容柔的口,直接由梁子同派人解往平望,镇东将军只好变着花样,从五大家身上刮出资脂来。这话自梁子同口中说出,威吓之意更加露骨,今日封山的又是中书大人的亲弟任逐流,闻者若胆魄不足,怕已是愀然色变。


慕容柔仅只一笑,怡然道:「东海何处不见鳞介?我倒没特别留意。城尹大人善修佛法,想必已上奏朝廷,欲决央土三江大堤,引水来救鲋鱼了?」梁子同听出他话里「远水救不了近火」的意思,想起这位鎭东将军手段雷厉,常情难度,悻悻闭口,一径冷笑。


与会的达官显要一一向中央主台行大礼之后,次第入座,忽听一声长长的号角呜鸣,杂以镯钹经声,饶富异国风情。


山门之外,礼宾官大声诵唱:「鎭南将军,到!南陵僧团,到!」远远抬来一乘通体饰银、珠光一一气的软轿,缀满玛瑙翡翠的嬅锦逢盖之下,似是踞了个小小人儿。及至近处,众人才发现轿上之人一点也不小,生得身躯奇胖,腰围足有三两名成年男子之阔,肤色乌黄,布巾缠头靴尖弯翘,服饰充满南陵风味,连好用香料的习惯也是;软轿之至,迎风送来一股浓烈的焦檀熏香。


他之所以看起来小,盖因软轿大得惊人,足足要十六人合抬,竟比一辆双驾马车还要大。软轿在莲塞前停落,轿上的肥胖男子带着一名六、七岁的男童滚落地面,伏首叩拜:「臣一镇南将军蒲宝,叩见皇后娘娘!娘娘千岁、千岁、千千岁!」高台之上,左金吾卫中郎将任逐流身着正三品紫袍,佩金鱼袋,足蹬官靴、腰跨飞凤剑,似是倾耳听罢纱帐里皇后娘娘的旨意,朗声道:「承旨:镇南将军蒲宝远道而来,跋涉辛苦,平身!」他内功深湛,声音远远送出,纵是场上千人熙攘,仍是清晰可辨。


「谢娘娘!」蒲宝携了男童,一路气喘吁吁地爬上髙台。慕容柔垂眸一瞥,冷哼道:「去南陵看守驿馆,倒成了蕃子模样。」


身畔沈素云好奇心起,低声问:「那便是鎭南将军蒲宝么?那位……是他的孩子?」


慕容柔眉心微蹙,片刻摇头。「他不是会随身带儿女的那种人。」片刻,蒲宝终于爬上五层台顶,身后随从一批一批涌上,将露台挤得水泄不通,随手一数竟有百余人,排场不可谓之不大。


独孤天威哇哇大叫:「不是说世袭王侯、宗室封爵,可携随从三十人,区区一名镇南将军,怎让他带了个戏班子上来?」蒲宝得意洋洋,鼓槌般粗短的手指卷着唇上两撇翘胡,呵呵笑道:「本将军此番带了南陵十五国的僧团、使节前来,光是封国宗室便有十来个,我让他们一人分我十五名随从。没法子,胖子怕热又容易喘,人手不够,连轿子都扛不上山。」


独孤天威不禁失笑。「他奶奶的!原来是买人头充场面。忒也丢人的事,你干了便干了,居然还有脸说。」


蒲宝好不容易坐定,隔着独孤天威投来一瞥,遥遥笑道:「慕容将军!许久不见啦,听说你最近给流民搞得挺头痛啊!念在你我份属同僚,若须本将军援尹,不妨直言。上天有好生之德,若将百姓驱人死地,恐伤朝廷教化,大是不美。」


慕容柔从容笑道:「皇上圣明,天下大治,将军一口一个一流民,恕本鎭听不明白,还请将军指点一二。」蒲赍嘿嘿笑道:「我不知道哇,我也是到了东海才听人说起。原来没有么?没有就好,没有就好。」


独孤天威听他二人隔空驳火,唾沫星子都掉自己头上了,心中不是滋味,干咳两声,找了个空子插口:「蒲胖子,你在南陵忒多年,就只搞出这么个儿子?


长得和你又不像,带出来现什么眼?「他在旁人眼里是胖子,坐到蒲宝身边突然一点也不显得胖,赶紧一口一个」蒲胖子「,丝毫不肯浪费。


沈素云听他言谈粗鄙,又拿孩子来说笑,大为反感;仔细一瞧,才发现他说得没错,当眞是半点也不像。


那孩子生得唇红齿白,眉目甚是清秀,虽不过六七岁年纪,神色却颇为老成,见现场忒多达官显贵、声势浩大,未露一丝惊怯;紧皱的眉心正中央有道鲜红印痕,宛若剑迹,却是天然生就,十分特别。


男童身上衣履清洁,头发也梳得齐整,衣料却非绫罗绸缎等昂贵织品,若是鎭南将军之子,断不致如此。蒲宝嘻嘻一笑,摸了摸那孩子的发顶,怡然道:「君侯有所不知,去年这孩子在镇南将军府之前拦轿喊冤,说他阿爹教人给杀了,让本将军替他报仇。」众人尽皆称奇。


独孤天威诧然道:「看不出啊,蒲胖子。你什么时候变得忒有天良,也替人昭雪沉冤了?你要没补最后一句,他爹十之八九是你杀的。故事里总要有个反派不是?」


蒲寳也不生气,笑瞇瞇地摇手。「这回还眞不是我啊!我问这孩子:『是哪个杀了你爹呀?』他报了那人的名号,吓得本将军差点尿裤子,原来是个惹不起的大麻烦。」


须知南陵一道封国林立,形势复杂,千年以来自行其是,未受过央土皇权的实质统治。自金貔朝在青丘国大败,落得六军崩溃、帝王身死收场,历朝历代对土地无比广衾、风俗大异外地的南陵全境,就只剩下成为「名义上的宗主国」的兴趣。到了太宗时,颇有混一东洲的壮阔雄心,励精图治,对内拔镇撤藩,频频对西山韩阀施压,对外亦向北关、南陵两道用兵。


可惜太宗朝的武功乏善可陈,北关最后还是仰仗了染苍群所筑的奖城,免蹈碧蟾王朝的覆辙:南陵诸国彼此倾轧,斗争不休,对抗外敌倒是口径一致,白马王朝陈兵交界,打了几场不痛不痒的小仗,太宗皇帝终于认清南陵不是可以征服的土地,匆匆接受诸国输诚,带着兵疲马困的大军败兴而归。


直到一个人的出现,这一切才突然发生戏剧性的转变。他的名字叫段思宗。


这位本是南方小县焜阳县丞出身、日后享有「策士将军」美名的南陵节镇,充分利用他过人的才智,凭借着一枝健笔,成功介入了复杂的诸封国情势,并发挥足够的影响力:借兵平叛、调解纷争、扶植国主、分化旧盟……自此,白马王朝的宗主权深入南陵,而不再只是一纸虚文。在段思宗被召回平望,形同软禁失意而死之后,鎭南将军府依旧维持他留下的传统,无有兵权;说是开府建牙,其实更像使馆。虽说如此,鎭南将军到底是封疆大吏,官居一品,光名号就能把现任将军吓得屁滚尿流,不知是何许人?


蒲宝话一出口,连慕容柔都不禁侧目,暗自留神。一身珠光宝气的鎭南将军面不改色,气定神闲道:「那人的本领大得很,身分又高,在南陵可比国主王侯,我是打也打不过,又不能揪几个国主发兵围死他,只恨话说得太满,眞个自打嘴巴。」


「你打的主意还眞够卑鄙的。」独孤天威探头冷笑。


「这算哪门子卑鄙?还有更卑鄙的!」蒲宝啧啧摇头。「他爹同那人决斗之前,居然签下无遗仇生死状,若是不幸落败,还托那人照顾他儿子。他妈的!这下可好,板上钉钉,想栽他个『滥杀无辜』还不成,没戏!」


「……你是说他卑鄙,还是你卑鄙?」独孤天威听得都没谱了,一下搞不清楚主从。蒲齐正要说到得意处,全不理他的挖苦,嘿嘿笑道:「所幸老天有眼,竟让本将军想到一个法子,三两下便解决了这个难题。」「什么法子?」


「我让这孩子检了块石头扔我。」


独孤天威不禁失笑。「我虽然很想说『扔得好』,不过恕本侯驽钝,实在看不出扔你一石块算什么好主意,拿这个一一孩子未免不厚道。」


「拿石子扔镇南将军就是行刺,行刺镇南将军是死罪!」蒲宝大笑:「刑审定瓛,毋须等候秋决,立时便能斩首弃市,绝不容赦!那人既然签了无遗仇生死状,岂能放这托孤的责任不管?只得请我高抬贵手,放了这孩子一马,说什么『只消不违侠义道,什么事都肯做』,「我对孩子说:」要杀他呢,我是办不到的,估计世上也没几个人能办到,不过,世上比死还难过的事情可不少,咱们教他生不如死,也算为你爹报仇啦。


『「伸手去抚男童的发顶。男童侧首避过,小脸上阴晴不定,不知正转着什么心思。


他说得洋洋得意,现场却是一片静默。片刻独孤天威才摇头嗤笑:「教你想出这么阴损的法子,这天眞是没眼了。」蒲宝乐不可支,显是把这话当成赞美。


忽听一把清脆的喉音道:「这孩子……叫什么名儿?」却是沈素云。


众人被她动听的语声吸引,纷纷转头。蒲宝性好渔色,早听说鎭东将军夫人容颜倾世、丽冠群芳,人称「三川第一美人」,丝毫不觉唐突,乐得与她隔空攀谈:「他姓虔,至于名字嘛……喂,你叫什么名儿?本将军日理万机,记不了细琐小事。」男童嘴角紧抿,面色阴沈,竟来个相应不理。


沈素云怜他年幼失怙,不幸撞在蒲宝手里,被当作挟制他人的工具;换作旁人,或可利用丈夫的权势,将孩子抢救过来,但蒲宝与慕容柔同属天下四鎭,官衔无分轩轾,此法恐不可行。她对官场纵无涉猎,也看出蒲宝不与相公相善,只得打消念头,褪下腕上的金丝镯子,交给身畔的红衣少妇:「耿夫人,我想送给那孩子一点小玩意儿,权作见面礼。有劳妳啦。」「是。」


少妇袅娜而起,众人双目一亮,随即扼腕:这么个雪肤花颜的绝色丽人,方才居然全没留意!鎭东将军夫人固然高雅俏丽,然身子纤细,不及少妇玲珑浮凸,腴润可人。这可是天生的尤物啊!


少妇莲步轻挪,径朝镇南将军的位子走去,所经处众人无不自动分开,让出道路来,个个摒息訾目,呼吸声渐转粗浓,不时传出「骨碌」的呑涎声响,明明场面甚是滑稽,却无人发笑。


她来到男童身前,拢裙侧蹲下来,丰润的雪股曲线绷紧了滑亮的缎裙,将金丝镯子套在他小小的腕间,柔声笑道:「这是将军夫人送你的见面礼,你好好收着。」男童嗅着她温温香香的吐息,小脸红得像软熟的柿子一样,扭捏道:「我不要。这是姑娘家戴的,我又不是姑娘。」


少妇笑起来,将金丝掐小了些,以防从他腕上脱落。「这是将军夫人的好意,拒绝别人的好意,人家会难过的。你也不想将军夫人难过,是不?」男童瞥了沈素云一眼,见她美貌温柔,关怀之意溢于言表,胸中涌现一股莫名酸楚,咬牙忍住,沉默地点点头。


「既然这样,你便收下,好生保管。」少妇替他整了整衣襟束带,理顺鬌丝,笑道:「你好乖啊。叫什么名儿,告诉姊姊可好?我替你向夫人说去,夫人必定欢喜得紧。」


「我叫无咎。」


这名艳丽婀娜的红衣少妇,自然是符赤锦了。沈素云爱她陪伴,三乘论法这么重要的场合亦不忘携她同行,慕容柔不忍拂逆妻子,便即应允。符赤锦可不是独个儿来的,弦子照例换上男装,扮成穿云直卫士,混在二十名随从中一并上山,贴身保护将军,自也是耿照的安排。


符赤锦抚着男童白嫩的面颊,瞇眼笑道:「无咎眞是乖孩子。是了,你那个仇人叫什么名字?」无咎尙未回答,一旁始终色瞇瞇地盯着她胸口的蒲宝面色微沉,嘿两声:「这也是将军夫人要问的么?」状似言笑,眸中殊无笑意。


符赤锦一凛,忙垂首起身道:「小女子不懂规矩,一时好奇才随口问的。将军勿恼。」慕容柔扬声道:「耿夫人请回。南陵道的闲事,与东海道无关,莫犯在本鎭手里,是谁都无所谓。」蒲宝干笑两声,遂不再言语。


蓦地山门外一阵騒动,礼宾官高颂:「南陵孤竹国伏象公主- 到!」一群身披金缕、腰挂金刀的精壮汉子拥着一名高挑女郎进场。南陵富产金银,风俗却尙以白银为饰,黄金多轮往北方,换取绸缎、瓷器等奢侈品;蒲宝鎭守南陵,连软轿都以银箔贴饰,以融入当地民情。


这支以黄金妆点的队伍走在南陵使节团的前缘,分外惹眼,然而衬与女郎特殊的发色,谁都不得不承认:唯有耀眼的眞金,方能与那头火焰般的红发匹配;对比之下,白银的色泽太过柔和,完全无法抵挡那头炫目的炽烈红发!


「这位是……」沈素云没见过那样的发色,忍不住睁大美眸。她生于巨富之门,见识较常女广泛,西山毛族的商人她从小到大不知见过几回,他们的须发都带有一种泛黑的铜红色泽,即使在阳光之下,都不是这种如火焰般张牙舞爪的金红色。这决计不是毛族的特征。


「孤竹国主早逝,国中由大臣摄政。这位伏象公主是先国主的独生女儿,据说她精于骑射,颇为知书,甚得百姓爱戴,由她即位登基、重掌大统的呼声很高。」


慕容柔随口解释。


那伏象公主果不负其名,雪肌比最上等的乳脂象牙还要白皙,沈素云平生从未见过,甚至想都没想过会有那样酥白耀眼的肌色,加上她鼻梁高挺,五官深邃,身量丝毫不逊于随行的金缕卫士,当眞是美貌、英武兼而有之,不禁心折,满怀憧憬道:「南陵之人眞是特别,居然能有女主。我若生为孤竹国的子民,也想要有这样的女王!」


「没这么容易。」慕容柔淡然道:「释阳、孤竹两国历来通婚,已有数代,两家血脉相近,王位正统的问题已逐渐浮现。伏象公主可能是孤竹国主,也可能是绎阳王后,端看谁先找到那样信物。」沈素云愕然道:「信物?」


「嗯,若绎阳先行寻获,便可要求孤竹国履行婚约,将伏象公主嫁往释阳;如此孤竹余脉未必亲过释阳国主与公主的子息,日后孤竹一国,岂非晖阳国主的囊中物?反之,信物若扣在孤竹国手里,伏象公主非但不用嫁,还能顺利登基,不管招谁为王夫,子息的血脉都较蟫阳浓厚,则国土、宗庙无虞矣。」


沈素云心思机敏,略微一想,登时明白其中关窍,叹道:「娶妻嫁郎,也有这么多算计么?」触动心弦,眼角不敢多看夫婿神情;勉强一笑,赶紧转移话题。


「眞希望那信物最后是落在公主手里,要不永远找不着也好。」


「失于战乱,已不好找了。伏象公主便是以此为由,迄今仍拒蟫阳催婚。」


「那是什么样的信物?」


「是把宝刀。」慕容柔道:「刀名唤作『神术』。」


符赤锦闻言一震,耿照对她说过的那些事突然自己兜串了起来,爱郎口中那位红发女郎与眼前红发雪肤、金缕玉带的伏象公主形象一霎重迭,再也清晰不过。


一是她!(原来,她便是南陵孤竹国的伏象公主!)


耿照一行六人出了小院,夺路而逃。


阿妍姑娘身无武功,由韩雪色扶持,偏偏他的内力又几近于无,纵使腿长步阔,却比不上施展轻功冲刺;风篁内腑新创,一条胳膊勾着耿照,半拖半跑,状况也极不妙。相较之下,聂、沐二少因一时大意,被耿照打得吐血,毕竟伤势较轻,沐云色还能帮着搀扶风篁,由聂雨色负责断后。耿照的目标,是越浦北门的卫所。


那里驻扎了超过五百人的城门戍卫,就算不敌黑衣人神出鬼没,北门外还有三十名巡检营铁骑等待接应一这是为防止风篁与奇宫门人的冲突扩大,或任一方抢了碧鲮绡就跑才预作的安排,此际居然派上用场。巡检营的弟兄出自谷城大营的铁骑军精锐,不比寻常兵丁衙役,一什一伍并辔冲锋,连耿照自己都没把握全身而退;指挥得宜,应能制服黑衣怪客。


按目前的脚程估算,徒步抵达北门最少需要一刻钟,这令耿照无论如何都轻松不起来。


黑衣人下在他脉中的禁制虽被强行冲破,但原本就已不稳定、如沸水炸锅般的澎湃内息,眼下更是汹涌难制。耿照在奔跑间,不时觉得视界里血红一片,胸口闷胀欲裂,颅中嗡嗡异响竟无止时,彷佛有什么东西在下一瞬间便要破体而出,光是要维持清醒已是不易。但他现在不能倒下。


身为六人中唯一尙称完整的战力,他必须在最坏的时刻挺身而出,只是他万万没想到来得如此飞快。


「不好!」队伍最末的聂雨色回头一瞥,蓦地脚下踉跄,几乎栽倒,沐云色赶紧搀扶,蹙眉道:「怎么了,二师兄?」聂雨色抹去嘴角鲜血,冷道:「妈的,阵全破了……这厮好厉害!」忽尔回神,急急推着小师弟,咬牙拔腿:「走……快走!他来了……快、快、快!」


急促的迭声由一个冷静的人口里迸出,听来倍觉惊心。六人沿着一面白墙向前狂奔,却彷沸不见尽头,耿照心头掠过一抹异悚,回头时不及出声,聂、沐二人无声倒地,随即半身一沉,风篁便已不动;他连擎住「藏锋觯」的念头都未生出。来入已和他对了一掌,藉势掠向前方!


掌力比预期更轻。或许是因为他体内奔腾的内力……思绪未停,雷连般的激痛掠过耿照的左半边身躯,彷佛同时被几枚小指粗细的锋锐钢钉贯穿身体,痛得他眼前一白,兀自维持右掌接敌的姿势,左膝脱力砸落地面。黑衣人攻搫的标的,从来就不是他击出的右掌。


耿照彷佛连左眼视物的机能都被剥夺,映入右眼的影像毫无距离感,倒地的韩雪色与黑衣人的身形平平相叠,几乎分不出远近,只有阿妍姑娘被惊怖所攫的惨白娇容越来越大、越来越大……直到一团温软喷香之物撞入怀里,他才本能回臂,堪堪接住佳人。


韩雪色再一次发挥了易于常人的明断果决,在遇奖的瞬间,将爱侣推给了现场最后一个可能有机会保护她的人,以及她腰间那条碧鲮绡。此一时机的拿捏判断甚至出乎黑衣人意料,竟尔手到功成,间隙不容一发。


「好家伙。」黑衣人眼带赞许,踢了伏地的奇宫之主一脚,朝倚墙支撑的耿照走去。耿照的左半身已由剧痛转为麻痹,但丝毫无助于出手御敌,他唯一能动的右臂搂着阿妍姑娘,试图用身体遮护她,边拖着麻木不仁的左腿向后挪去。绝望如影子般黏着他,自脚下拉出黑黝黝的一片,缓缓向下沉。「你做什么?」


由背后传来的嗓音,嘶嘎里带着尖亢,是个才刚长出喉结、初初变声的少年。


黑衣人停下脚步。当然不是因为少年,而是少年身畔那名浪人装束、身后背着一面大楯似的斗蓬男子。虽然素未谋面,但他一眼便认出此人是谁,正评估与他为敌会否是此行最大的失误。「……救人。」


浪人回答着少年,一边解下背后巨物的繋带,「铿!」一声损在身前,底部陷地足有三寸,可见其沉。浪人彷佛一点也不觉得重,双掌交叠,拄着那巨楯也似、高至胸腹交界的庞然巨物,满面的柔软浓须里嵌着一抹从容笑意。


此人善战,更甚传闻。棘手!


黑衣人默默增列了一条不战的理由,少年却不知他心中计较,又问浪人:「你怎么知道他们谁是好人,谁是坏人?」


「行侠仗义,须有足够的智慧。情况紧急又无法分辨对错时,先救弱者,令其无伤,再来论断公道。」那人笑道:「不过这会儿用不上什么智慧,白日覆面、袭击女子之人,肯定不是好东西。你且站旁些,不会耽搁很久。」扯开繁结,粗布「唰」的一声滑落。


那长及胸口、宽逾腰肢,无比沉重的巨物,竟非大楯,而是一把剑。超过两尺的剑柄比杯口还粗,剑锷形如钟盘,比一面手盾还大,两侧伸出犄角般的斜长护手,末端长度超过剑柄的一半,远看浑似隶体的「天」字。


镂空的剑鞘亦十分古朴,其上镶满龙眼大小的铜钉,恍若钟鼎古器。比成人大腿还粗的剑身插在鞘里,霜亮冷冽的钢色映着铜色,衬与剑柄那两条吴钩戟枝般的斜飞护手,像是个拉长倒写的「鼎」字,耿照蓦地想起一个人来。 如天如鼎,剑逾千钧!(如果是他……便有救了!)


背景顔色 字體顔色 字體大小 妖刀记